| (一) |
合作社的定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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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5 年之前,合作社的成立是為了滿足經濟上與社會上的需要; 1995 年,國際合作聯盟修改合作社的定義:合作社是志願結合的自治社團,社員運用共同所有與民主掌控的企業,以實現共同的經濟、社會與文化的需要與願望 。 1995 年之後,由於文化的需要,成立了第一個電子書合作社。
- 合作社的組成是因為有共同的需要,門戶開放,只要有需要都可加入
- 合作社的經營及策略建立於民主治理,強調的是人在這個組織的地位;公司組織的權力及裁決來源是錢,合作社決策的來源是每一個人,是以人的價值架構起來的價值體系;合作社的股金總額可變動,說明合作組織與公司組織是不同的,公司組織需確定股金總額
- 合作社是一個自治團體
- 我國合作社法第一條規定是源於消費合作社,目的是解決經濟利益及生活的改善,但並沒有考慮到社會及文化的問題。國家對於合作社強調的是共同經營,而且是在平等的原則。我國對於合作社的看法、合作社的本質與價值與國際合作聯盟結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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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 |
合作社的價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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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社有兩種價值:組織價值及倫理價值。組織價值強調的是合作社本身的價值,倫理價值強調的是社員的價值,可看出對社員的期許。
- 組織價值:自立自強 (self-help) 、自我負責 (self-responsibility) 、民主 (democracy) 、平等 (equality) 、公正 (equity) 、團結 (solidarity) ,有人將 ” 團結 ” 翻譯為 ” 連鎖 ” ,強調一環扣著一環。
- 倫理價值:誠信、開放、社會責任、關懷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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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三) |
合作社的組織與經營七大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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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5 年,國際合作聯盟公佈七項合作社經營七大原則:
- 第一原則:志願而開放的社員制。強調門戶開放,只要有業務上的需要都可以申請加入,加入合作社後必須真正有實際的交易。門戶開放的關鍵,是社員必須盡到責任。學術上來看,合作社是使用者組織,目的是滿足社員需要;公司是投資者組織,其目的是賺錢。
- 第二原則:民主的社員掌控。民主治理,社員大會中都是一人一票,一般公司組織則是一股一票。合作組織強調的是社員不只參與合作社擬定經營政策的機會,還有決策的機會,
- 第三原則:社員的經濟參與。前兩個原則是人,這個原則是指資產的問題,有下列重點:
- 每個社員公平貢獻資金 ( 即股金 ) ,由大家一起管理。合作社不強調資金的結合,強調交易的結合,社員貢獻的資金不是用來賺錢而是用來做營運的。
- 有共同的財產,年度終了有盈餘時提撥做為合作社的發展、準備金、公益金,多出來的資金則發還給社員,稱為盈餘的分配。因為這樣的觀念,因此合作社是免稅的。合作組織必須要有社區的認同,因此將公益金貢獻給社會,今年 11 月,全世界的儲蓄互助社運動在澳洲舉行,強調合作社是社區的心臟
- 第四原則:自治與自主。政府可以輔導協助合作社,但不能干預社員大會的決策。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曾宣告,各國應積極輔助合作事業發展,由此可看出社員經營合作社的主體性
- 第五原則: . 教育訓練與宣傳。要把合作社宣揚出去,讓合作事業在各領域普遍發展。合作社的理監事與各委員應該常受合作理念及經營技術的教育;另一個就是面向社會大眾,向大眾宣導,尤其是婦女、意見領袖、青年人。合作社經營成功的要素就是教育,因此內政部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協助合作社場舉辦教育訓練。
- 第六原則:合作社之間的合作。與其他種類合作社合作,擴大團結關係,得到更多社會網絡資源,服務社員
- 第七原則:關懷社區。社區是合作社發展的基地,合作社與社區互動良好,合作社就會有很好的經營基礎,並為社區創造就業機會,使社區資源保留在社區中。內政部最近在修改合作社考核的辦法,納入社區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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